关于2018年新学年扶孤济困助学的通知
各镇(区、街道)慈善分会,各高、初中学校:
经研究决定,2018年继续在全市高、初中学校中开展对孤儿和低保户、低收入户、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的慈善扶孤济困助学资助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:
1、本市户籍的初、高中(不含职业高中、中专)学生中,经由民政局认定的孤儿(含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民政局认定的困境儿童)。
2、2018年下半年在册的经市民政局核准的低保户、低收入户(低保边缘户)和由市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家庭的高中在校学生(不含职业高中、中专)。
二、资助申请:
学生申请助学须填写《如皋市扶孤济困助学资助申请表》、申请表经学生所在校、户籍所在镇(区、街道)慈善分会审核盖章。孤儿、低保户、低收入户由各镇(区、街道)慈善分会(民政办)统一到民政局社会事务科(孤儿、困境儿童)、社救科(低保户、低收入户)核准证明;建档立卡户提交《扶贫手册》复印件。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如皋市慈善基金会,逾期不再受理资助。
三、资助标准:
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,经审核公示后,由本会出资每人资助人民币1500元。
四、其他事项:
为了使资助工作做到不错、不漏,济困助学资助工作继续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各镇(区、街道)慈善分会(民政办)组织申报;请学生所在校积极协同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,但务请不要重复组织申报或将学生报表留置学校。
附表:《如皋市慈善基金会扶孤济困助学资助申请表》、
如皋市慈善基金会
2018年9月10日